合政办〔2017〕146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观赏石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使我县观赏石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有序、科学开发利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对我县观赏石的保护与开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全县范围内观赏石资源的勘查工作,并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观赏石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划定观赏石资源的开采区和保护区。
二、凡进入我县辖区河域内开采观赏石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取得县水利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的采矿许可证和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并做好备案,方可凭证按许可范围依法开采。对违规滥采者,将收回开采证,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从重处罚。
三、县相关部门要做好对开采人员的相关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工作。潜水作业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开采观赏石进行监督管理,对各采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2017年12 月29日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