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2017〕50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动态调整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现将调整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我县各乡镇权责清单于2016年11月29日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正式对外公布运行。我县共15个乡镇,其中临海乡镇9个,内陆乡镇6个。临海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40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97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43项。内陆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35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95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40项。
根据县级各部门意见,动态调整乡镇权责清单,共取消权力事项3项,调整权力分类1项。调整后,临海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37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95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42项。内陆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32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93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39项。
二、严格权责清单管理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没有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未经审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任何乡镇不得设定新的行政权力事项,确需新增、调整权力事项的,向县编办提出申请,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批准。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要以政府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便捷、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各乡镇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和人员责任。要抓紧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监管
各乡镇要对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于一体的监管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县绩效办要将各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纳入乡镇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附件:1.15个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
共95项)
2.15个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
工作部门委托类 共42项)
2017年7月28日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
县人武部,区、市驻县单位 。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