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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关于印发市场防控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来源: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3-10 16:05:05 浏览: 【字体:

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关于印发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各工商和质监所,局机关各股室、单位:    

   现将《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日



合浦县工商和质监局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


   为及时、有效做好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工作,根据《合浦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应急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境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市场防控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合浦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级别,县工商和质监局依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部署启动或结束相应级别的预案及响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县局成立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伍国永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廖东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肖远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承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志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程崇文、黄江辉、苏世俊、劳远光、叶少华、潘毓虹、岑才盛、庞远华、薛明朗、李萍、包素兰、陈青兰、韩萍、马昌文、徐军、黄裕强、陈天翔、秦普庆、陈晓红、黄彤、李海滨、张明、陈增杰、陈军、邹炎、叶长乾、周秀敬、陈祖军、何怀明、石杰、唐汉光、叶家杰、陈小勇、邓李东、苏时军、冯心伟、傅成新、林世锋

领导小组下设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与产品质量管理股,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各工商和质监所:

监测、采集及报送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相关信息,积极宣传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知识,对市场开办单位、经营户落实防控责任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加强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根据县局及上级部门部署启动相应预案及响应,组织、协调、落实辖区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工作。

2.市场监督与产品质量管理股:

联系县水产畜牧局及相关部门沟通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防疫防控工作,采集及上报相关信息,协助领导小组协调本部门各单位开展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工作,检查本部门各单位实施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掌握防控工作动态。

   3.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市场巡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疫情期间发生的违法经营染疫动物产品和防疫疫苗、物品、物资案件。

4.商标广告监督管理与综合执法股:

负责打击非法交易染疫动物产品、病死动物和未检疫动物产品和防疫疫苗、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5.稽查大队:

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市场巡查工作,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小分队开展应急检查和疫情处理工作。

6.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

负责指导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宣传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知识,提高防范能力,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落实防控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财务股:

负责监督和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实施防控工作的费用和补贴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8.秘书股: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调度车辆、组织应急物资,满足防控工作需要,以及应急响应期间本级相关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工作。

9.监察室: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人、财、物使用情况的监督。

10、12315和12365申诉举报中心:

做好“12315”中心有关举报违法经营动物产品信息的调查核实、查处工作,

三、应急处理

    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办公室与县水产畜牧局及相关部门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有关疫情信息,研究分析疫情发展变化趋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各单位辖区发生的重大动物疫情突发疫情或相关疑似疫情情况,必须于2小时内上报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合浦县政府。

    县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的,县局启动市场防控一级应急响应,各单位的处理情况及辖区监管情况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3天内报送完整工作报告。

    县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的,县局启动市场防控二级应急响应,各单位的处理情况及辖区监管情况两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3天内报送完整工作报告。

四、应急响应

    县工商局根据县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部署,启动相应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值班,有关人员需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工作日全员在岗,休息日全员备勤,出现紧急情况必须于2小时内集结,执法车辆、通讯设备及相关物资要确保良好备用状态。

1.市场防控一级应急响应。

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市场防控一级应急响应。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合浦县政府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并落实以下工作: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与政府及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求,迅速限制或停止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关闭工作。

(3)“12315”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举报,及时报告和应急处置。

(4)对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清除可能导致市场传播重大动物疫情的隐患。

(5)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的巡查,对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疫区染疫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对不符合产品经营条件的经营户,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6)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染疫动物产品、病死动物和未检疫动物产品和防疫疫苗、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7)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实施禽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

(8)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传播的责任,辖区工商和质监所通过责任书形式详细落实市场开办单位防控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9)加强对动物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鸟类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止鸟类及其产品通过市场传播重大动物疫情。

2.市场防控二级应急响应。

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市场防控二级应急响应,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落实以下工作:

(1)抓好市场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严密监视动物产品交易动向,严格查验“四证”即出县境检疫合格证、非疫区证明、产地检疫合格证、运输工具消毒证。

(2)全面清理检查市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防止疫区活禽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

(3)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实施禽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

(4)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传播的责任,辖区工商和质监所通过责任书形式详细落实市场开办单位防控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者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染疫动物产品、病死动物和未检疫动物产品和防疫疫苗、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12315和12365”中心加强值班,随时接受举报,及时报告和应急处置。

五、宣传引导及后期工作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信息发布要经县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纪律要求,不得对外发布有关重大动物疫情信息。

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后,由县局根据县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部署结束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单位要于3天内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总结经验教训,提高防控应对能力。

所、股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的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对未按照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不作为”责任相关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动物疫情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