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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合浦县午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9-11 15:29:35 浏览: 【字体:

合政发〔2017〕105号

 

 

合 浦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合浦县午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现将《合浦县午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1日

 

合浦县午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生午托管理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北海市关于午托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导向,安全教育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切实保障学生午托安全,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午托环境。

二、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全县范围内的校内、校外含有午托的机构(含公办、民办幼儿园)。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午托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合浦县午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奇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韩德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陈冬生  副县长

成  员:黄炳羽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裴学铭  县应急办主任  

        甘卫华  县文联主席

张均作  县教育局局长

杨朝杰  县住建局局长

廖作海  县安监局局长

伍国永  县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王  兵  县卫计局局长

陈劲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邹  林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树伟  县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

朱定海  县房产局局长

梁家训  合浦供电局局长

杨振宇  县卫计局副局长(兼)、食药监局副局长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

午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张均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廖作海、伍国永、邹林和朱定海兼任。

四、部门职责

(一)工商部门要公布校外午托机构办理营业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以及办证程序,督促校外午托机构办理工商营业许可证。

(二)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午托的相关教育工作,教育、督促、劝告家长或学生监护人不要将学生放到安全、卫生、消防等条件不合格的午托机构进行午托,建立各学校在外午托学生台账。

(三)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午托机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登记、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饭菜留样和记录等制度,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持有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

(四)卫生部门督促午托机构备有固定或流动空气消毒设施(如紫外线灯),室内要自然采光、通风良好,要有足够的卫生间和洗漱设施,配备能杀灭手足口病等常见传染病病原体的消毒洗手液,保证午托环境及生活用品的卫生,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对午托学生开展体温午检制度,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及时报告防控机构和学生就读的学校,并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故发生。

(五)安监部门要将校外午托机构纳入安全综合监管范围,对校外午托机构安全运行条件、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与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督午托机构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六)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午托机构按照消防许可的要求完善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相关知识、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许可,对违法者依法采取查封、责令停业、罚款等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督促午托机构有效防范暴力事件。

(七)物价部门要加强午托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明码标价,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八)住建、房产部门负责午托机构房产的安全鉴定工作。

(九)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踪报道,正面宣传好整治成果,并跟踪好舆论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各乡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组织本乡镇的有关部门做好午托机构安全整治工作,同时配合好县午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有关工作。

五、整治内容(检查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校内午托要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必须与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定《学生午托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午托场所要采光、通风良好,有固定或流动空气消毒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灭火器按时更新,进出通道保持畅通,不得有任何障碍物,楼梯扶手护栏牢固。经消防大队检查合格后,发放消防合格鉴定书。

(三)原则男、女学生独立住宿,尽量做到一人一床,安装的双层架床,床架要牢固、安全、方便,床铺之间要有60c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上铺有防护栏。

(四)有具体的午托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传染病防治控制方案,应急逃生方案。

(五)配有专职午托管理人员(20-30名学生安排1名午托管理人员),午托管理员要全程管理整个午休过程,包括学生上下学、午休上下楼梯等管理,并有情况记载。

(六)规范午餐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登记、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饭菜留样和记录等制度。

(七)午托场所必须要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子严禁用于午托。社会力量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内公共场所及设施提供午托服务。

(八)午托场所的用电安全(包括电源、开关、线路、灯管、风扇及空调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九)搞好午托场所的卫生,包括食堂、宿舍等地方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预防传染病,做好记录。由卫生局检查合格后办理《卫生许可证》。

(十)到所管辖的工商所办理《午托经营许可证》。原则上要经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安消防大队的许可,以及房屋鉴定报告、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

六、整治步骤

(一)检查阶段(8月28日前),县午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内外午托机构进行检查;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校外午托机构和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并填写附表,确保准确无误,无一疏漏。证件不齐的午托机构必须在9月15日前补办齐手续。

(二)整改阶段(8月29日至9月15日)。跟踪督促有午托场所的学校以及午托机构,按照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午托机构,列出名单在电视台和合浦网站上公布,并在全县中小学张贴公告。

(三)依法取缔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中小学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学生通报违法午托机构名单,引导家长做好监护抚养责任,妥善解决孩子的照顾问题。学校与家长签订协议书,保证不把孩子送到证件不全的非法午托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午托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强制取缔。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午托安全整治涉及民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安排2至3名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专职参与,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不推诿、扯皮,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突出舆论宣传。教育部门要利用致家长信、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和午托学生选择合格的午托机构。要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和登门入户宣传等方式,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宣传部要将整治情况向媒体公开,接受媒体监督,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严格工作纪律。午托专项整治小组和各乡镇政府要严格依法进行整治,研究解决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并要定期分别将整治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政府要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合浦县午托机构专项检查表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区、市驻县单位,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印发

附件:

合浦县午托专项检查表

 

午托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址:                                检查时间:2017年  月  日

序号

          

评价

备注

1

是否办理《午托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房屋鉴定书》《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是否与家长签订《学生午托服务协议书》。

 

 

3

午托场所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通风透气、采光良好;灭火器是否及时更新;进出通道是否畅通;楼梯扶手护拦牢固与否。

 

 

4

1. 是否男女分宿舍,床铺之间是否保持60cm以上宽度的安全通道,上铺是否设有防护栏。

2. 是否按规定安排,床架是否牢固、安全、方便,上铺防护栏缺损与否。

 

 

5

1. 是否有午托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治控制方案。

2. 是否有宿舍管理制度,应急逃生方案、演练及图片。

 

 

6

1. 是否有专职午托管理人员,午休检查学生情况记录。

2. 值日值班检查人员轮值表,检查情况记录。

 

 

7

学生的午餐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登记、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饭菜留样和记录等制度。

 

 

8

是否有社会力量和个人利用学校内公共场所及设施提供午托服务。

 

 

9

1.午托场所的是否电线裸露,排插等是否让小孩手够着触摸到。2.有否乱接乱拉电线,私用电器;是否有应急照明或缺损。

 

 

检查组意见:

 

 

 

 

 

 

 

 

检查组成员签字:

 

 

午托负责人签字:

 

说明:该表一式两份,检查组和学校(午托机构)各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