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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佚名 时间:2017-12-28 17:08:12 浏览: 【字体: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办发〔2016〕30号)和《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23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为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卫生计生“五公开”工作

(一) 推进决策公开。凡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各方可能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坚持重大决策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作出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建立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并保持动态更新。

(二) 推进执行公开。推进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对于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各项有关卫生计生工作决策部署要及时建立台账,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特别是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要建立任务调度清单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定期通报进展。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推动卫生计生行政监管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在批复之日起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健康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加大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加快梳理和动态管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推进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执行“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服务。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审批与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督促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断拓展院务公开范围,公开医疗机构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医德医风违规违纪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五)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推进卫生计生发展规划末期评估、工作报告及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实现情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结果、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事项。继续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情况,推进评估结果公开,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二、扩大卫生计生政务开放参与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做好卫生计生政策解读工作。出台重要卫生计生政策时,牵头起草股室要做好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和报批工作,并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发布。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二)有效扩大公众参与。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和范围,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咨询热线、公开公示栏等媒介资源,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通过互动交流使公众积极参与到卫生计生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中来,不断提高公众参政议政的参与度、满意度。

(三)强化舆情处置与回应。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收集,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回应工作。要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把握舆情收集重点,规范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重要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照“及时反映、公开透明,属地负责、上下联动,分工配合、部门协同”的原则,认真研判处置,积极予以回应,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单位承担信息发布的首要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一)完善公开目录。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工作,规范和细化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等内容,规范和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

(二)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事项名称、情形和依据,将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

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明确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申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五、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及时根据相关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办理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

(二)加强督查审查。要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对各单位信息公开落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县卫计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2次以上督查检查。要推进医疗机构、计生机构名录建设,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舆情收集回应等相关制度。要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卫生计生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备人员力量,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合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