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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9-17 16:07:00 浏览: 【字体:

各基层社、社有各企业:

根据桂安委办〔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供销社实际,县社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摸清风险底数,全力查风险、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确保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供销社基层企业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加强组织领导

县社成立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检查范围

  供销社所属仓库、门点、围墙、租赁场所、烟花爆竹仓库、经营场所等。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6月至9月中旬)。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年行动和确保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各基层社、社有企业细化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发动、全面动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9月中旬前,摸排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对关键场所、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与日常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限期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1月底)。以保障党的十九大召开为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抓住关键问题,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第三阶段(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目标,各基层社、社有企业要把握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突出烟花爆竹、“三合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针对性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检查。各基层供销社、社有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各自安全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基层供销社、社有各企业要切实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值班,严格报告。各基层供销社、社有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