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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州镇堂排村一起食物中毒的报道

发布者: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8-25 09:01:37 浏览:


2017年8月23日下午14时29分,县疾控中心接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报告,称该院接诊有合浦廉州镇堂排村11名村民,疑因集体进食后半小时左右,出现头晕、乏力、冒汗、恶心等症状。县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吴伟主任亲自带队,立即派出流行病学、质监、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一行14人前往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2017年8月23日,合浦廉州镇堂排村陈某在家中举办中餐生日宴8桌,参加宴席人数约80人,已餐人数约40人,发病28人,均出现头晕、面色苍白、口唇青紫等症状,28人已全部住院治疗,无死亡病例。县疾控中心根据患者临床症状、流行病学调查及检测结果,该组病例判断为:亚硝酸钠中毒。现场调查核实中毒原因为:烹饪厨师煮汤时,临时从隔壁拿来一袋“亚硝酸钠”,误以为是“盐”并作为调味品加入汤中而引起中毒。

此事件给我们再一次敲响食品安全的警钟,食品安全了,人民群众的生命才能得到保证。在此,我们呼吁:

(一)不可将工业用亚硝酸盐(如亚硝酸钠)当做食盐误食。 亚硝酸盐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

(二)要对形状与食盐相似的亚硝酸纳加强保管,防止误食误用。

(三)肉制品腌制时所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或含有其成份的添加剂,要严格控制使用量,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掌握,加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