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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需提交材料

发布者: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6-12-08 10:04:43 浏览:
申请廉租住房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需提交材料
身份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人员身份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本(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婚育证明材料 1、结婚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2、离婚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4、25岁以上单身、离婚或丧偶2年以上没有再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5、计生证明: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计生站盖章确认,于何时生育几孩,是否有违反生育政策、接受过处罚、领养抱养等情况(原件)
6、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缴纳社会抚养费发票(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收入证明材料 1、工作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2、加盖公章工资签领单/银行出具的流水帐单(原件)或领取工资的存折(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3、退休证件,领取社保养老金存折/银行出具的流水帐单(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下岗证、失业证,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银行出具的流水帐单(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5、领取低保金的存折/银行出具的流水帐单(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6、居住地社区出具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原件)注意:收入证明一定要注明具体工种、其他具体情况
7、其他可计入家庭收入的证明(原件)
8、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证件(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9、残疾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10、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
11、属孤老、优抚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或证明(交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收原件)
住房证明材料 1、单位出具的单位公房证明(原件)
2、属居住自有私房,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3、承租私房(借住房屋)的权属证书、租赁(借住)合同,(交验原件,收复印件)或临时建筑建设许可证件(交验原件,收复印件)并且到居住地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原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合浦县房产交易中心出具所有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2、非本县户口(或系北海市)的,户口所在地市级(或北海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所有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信息证明,户口簿住址房屋或地契证,户口所在地社区(街委)出具的房屋、土地证明并到镇政府建设站加盖公章(交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收原件)
3、户口簿首页和身份证上显示的住址房屋的房产证或证明(证件提供复印件,证明提供原件)
4、提供1张、1寸五年内彩色照片。
备注 所有表格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