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须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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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时间:2016-12-08 09: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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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须提供的材料
一、本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可向廉州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符合当年申请租赁公租房条件的收入、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
4、县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我县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县农民工)申请公租房时,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廉州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税款缴纳票据;
3、申请人就业单位出具的担保书;
4、申请人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县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我县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6、申请人就业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核实出具的申请人收入、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无需提交);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