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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6-13 16:58:44 浏览: 【字体:

《合浦县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使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合浦县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出台背景

2016 年合浦县被评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县,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69 万元(桂财农〔2016〕31 号文下达)。为规范奖励资金的使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调减2016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12〕212号)精神,经研究,2016 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生猪饲料基地建设经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支出。为充分发挥奖励资金导向作用,结合本县生猪产业发展、开展清洁养殖、健康养殖、生态养殖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奖励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我县的生猪产业发展和养殖污染减排治理、动物疫病防疫实际情况, 对369万元奖励资金安排如下:

(一)安排资金333万元,扶持45 个生猪规模养殖企业(场)建设。奖励资金设四个档次,其中,一等奖11个场,每个场奖励9 万元(共99 万元);二等奖10 个场,每个场奖励8 万元(共80 万元);三等奖10 个场,每个场奖励7 万元(共70 万元);四等奖14 个场,每个场奖励6万元(共84万元)。

(二)安排生猪防疫服务费用36万元,用于全县生猪防疫服务费用的支出。

三、奖励资金扶持程序

(一)建设内容

1.完善猪舍消毒防疫设施、提高猪场防疫能力。

2.养殖企业(场)要完善或建设好环保设施、搞好养殖粪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