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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山口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3-29 09:51:42 浏览:

合浦县山口镇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山口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合浦县山口镇人民政府

合浦县山口镇财政所

合浦县山口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合浦县山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合浦县山口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合浦县山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合浦县山口镇农业服务中心

合浦县山口镇林业站

合浦县山口镇水利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山口镇编制总数为10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63人,后勤服务事业编3人;在职人员总数83人,其中:行政在职32人,事业在职48人,后勤服务事业在职3人。具体情况如下: 

 1. 合浦县山口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36人,工勤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2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3人。 

 2. 合浦县山口镇财政所。事业编制5人;事业在职人员4人,。 

 3. 合浦县山口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事业编制4人,在职人员3人。 

4. 合浦县山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人,在职人员2人。 

5. 合浦县山口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事业编制11人,在职人员8人。 

6. 合浦县山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事业编制19人,在职人员16人。 

7. 合浦县山口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人,在职人员9人。 

 8. 合浦县山口镇林业站。事业编制10人,事业在职人员5人。 

9. 合浦县山口镇水利站。事业编制10人,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941.73万元,同比减少223.07万元,同比减少19.1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41.73万元,同比减少223.07万元,同比增长19.15%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94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37%,同比减少215.72万元,减少19.7%;项目支出6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3%,同比增加16.65万元,增长36.35%。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87.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36%,同比减少136.33万元,减少18.84%;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2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9%,同比减少38.95万元,减少64.38%;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9%,同比减少8.76万元,减少38.76%; 

  (4)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63.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5%,同比减少23.21万元,增长26.74%; 

(5)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79%,同比增加67.11万元,增长106.86%. 

(6)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5.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33%,同比减少50.03万元,减少28.4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7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37%,同比减少215.72万元,减少19.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3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9%,同比减少17万元,减少2.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6.96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同比增加29.66万元,增长33.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1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1%,同比减少228.38万元,减少88.6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3%,同比增加16.65万元,增长36.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1.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8.33%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28万元,项目支出32.2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财政所和村社区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2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为保证人员工资的基本支出和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保证人员工资的基本支出和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6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94万元。主要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为保证人员工资的基本支出和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7.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9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为保证人员工资的基本支出和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6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心、林业站和水利站为保证人员工资的基本支出和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00.67万元,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2.23万元,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工伤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医疗36.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4.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5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8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5万元,比2016年预算18.8 万元减少0.3万元,同比减少1.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原则上零增长。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6.7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03%,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11.8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减少1.6%,主要用于镇内执行应急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3.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和财政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合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镇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5辆,其中:政府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计生工作用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国土执法公务用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交通执法公务用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