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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浦县地震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3-28 14:04:06 浏览:

合浦县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合浦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北海市防震减灾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有关法规,监督、检查我县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2)编制我县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我县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害预防工作体系。

(5)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职能。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水库地震、海洋地震、塌陷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7)承担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9)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10)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和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中的事业单位为1个,内设有2个股室,综合管理股和震害防御股;年末实有人数,在职人员为5人,都是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在职人员为5人;在职人员占编制数100%。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合浦县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8张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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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 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总收入82.00元,总支出82.00元。(一)收入预算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2017年收入总预算82.00万元,同比减少14.87万元,同比减少18.1%。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部门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项目款已经拨付使用,2017年项目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7年支出总预算8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52%,同比减少1.45万元,减少3.38%;项目支出4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8%,同比减少13.42万元,减少30.0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预算82.00,占总预算的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52%,同比减少1.15万元,减少3.3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1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6.10%,同比减少4.34万元,减少13.5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0.71%,同比增加3万元,增加7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3.21%,同比减少0.1万元,减少8.3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8%,同比减少13.42万元,减少30.05%。其中:

一次性项目支出27.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的60.68%;

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14.8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的33.32%;

跨年度项目2.6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的6%。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82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元,项目支出44.66元。

(1)项目支出预算44.66万元。主要用于防震示范学校工作经费、日常维护、专用变压器安装、强震台日常运行配套经费、防震减灾宣传周工作经费、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经费、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与宣教中心项目工程费用的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本级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住房公积1.2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4)机关运行36.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按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进行说明。

(注意:一定要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去年对比增减变动原因进行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经费预算8.2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28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为0.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0.27%; 公务用车费7.5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费为 7.56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1%。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我县接待标准和公车上缴国库、严格执行我县接待标准。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运行36.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地震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含项目支出绩效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1、创建5所市级防震减灾示范科普学校。2、合浦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得以日常维护(包括网络专线费用、电费、软件升级维护、安全保卫、电子设备正常运维)。 3、县14个地震台站正常运维(包括差旅费、外聘人员工资、台站所需要的物品、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接待费用)。 4、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经费(包括10个签约动物宏观观测点观测协议费用、差旅费、外聘人员工资、培训费、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接待费用、观测点牌匾制作、宣传资料的印制)。 5、防震减灾宣传周工作经费(包括宣传资料印制、制作宣传板报、拉挂宣传横幅标语、师资培训费、活动所需矿泉水)。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